据河南电视台《法治现场》报道,事发8月30日下午,地点是河南开封市,由于刚下暴雨街道马路积水,水深没脚踝,但无碍车辆行驶。一名穿深色上衣的老人,驾驶一辆电动车慢速驶过,到路中央时不知何故突然摔倒,车翻人倒地,半浸在并不算深的水中,老人在水中挣扎不起。最终因为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老人辞世(>>相关报道<<)。
是谁让中国人丢了扶老携幼的美德?老人倒地视而不见,仅仅是因为怕事吗?
老人雨中跌倒无人帮扶最终身亡,老人死不瞑目,只因多少熟悉的陌生人在他面前选择了逃避,选择了退缩。每每遇到此类事件,我们总是习惯地将其和“南京彭宇”相提并论,并一直以来以此作为见义不勇为最响当当的借口。“宁可不做也不错做”成为当下众多人的处事法则。这样的想法无法评判对错,最起码不做是无过的最好解释。
而且已经不是第一起行人怕被讹诈不敢扶老人,导致老人死亡了。2011年9月2日上午,湖北省武汉市,88岁的李大爷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门口迎面摔倒后,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一个半小时后才被送医院救治,李大爷终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
在私德发达、公德贫瘠的今天,可以有各种各样开脱的理由,这是因为开脱的理由是有的,开脱的事实是有的。现实中也的的确确让一些乐善助人者为爱伤透了心。法律应该让帮扶的人没有举证责任,对讹人的要加重处罚。这样时间长了,敢帮扶的行为会多起来。“惩恶便是扬善”恶行不惩,正义不显。然而社会救助功能体系的缺失让个人行为在善举中所承担的风险和救助成本过高,这令很多人一事当前望而却步。还有就是德行的退化,就拿此事而言,即便是零风险,也不愿意伸手相助救人于危难之时。只要不是我造成的,就足以心安理得。殊不知,人人自保的结果只能是人人自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