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双方均系再婚,除非双方各自生育的子女有特殊情况,否则子女对老人的赡养扶助义务应占主导地位。同时考虑到冯老太的经济条件并不富裕,其因自身病情支出较多。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一审法院酌情确定冯老汉自2015年1月起给付黄老太扶养费每月400元,并判决冯老汉一次性付清原告2015年1月至9月合计3600元扶养费,其后每月给付400元扶养费。
冯老汉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南通中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连线法官】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据该案二审承办法官卢丽介绍,黄老太居住于托老院后,其与冯老汉分居至今,但双方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双方虽均年事已高,缺乏劳动能力,但是冯老汉每月有2000余元的收入,黄老太每月仅有105元,故冯老汉依法对黄老太负有扶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