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打官司索要赔偿
监控录像显示,去年11月28日13时30分,铁西区人民法院26号法庭开庭,法官对徐某诉赵某健康权纠纷一案进行宣判。
2013年8月19日16时许,在铁西区和工二街小六路路口,徐某与赵某因琐事发生争吵撕扯,徐某被掰伤右手无名指及小指。经沈阳市公安医院诊断为,右手环指中节指骨骨折。事后,经铁西公安分局贵和派出所处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赵某赔偿徐某600元。
2014年6月3日,徐某来到铁西区人民法院,要求赵某赔偿其医疗费、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伤害费、人身伤害费、营养费、护理费等7万余元。徐某出示的证据为今年1月至3月期间在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治疗时的相关票据,医院诊断为右环指近节关节内性关节炎、右环指关节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