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讯问,嫌疑人赵某(男,28岁,北京人)、田某(男,24岁,北京人)对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二人供述,11月4日8点多,二人乘坐地铁走出双桥站时发现手机被盗。随后,他们根据苹果手机的定位功能,找到张某位于管庄的暂住地。他们打算将张某送到派出所,但张某央求他们只要放自己一马,愿意给一定的经济赔偿。此后,赵某和田某将张某的两部手机及现金7000元一同“拿走”,并留下电话,让张某再盗窃一部苹果6S手机给他们作为“赔偿”。
据办案民警介绍,在证据面前,报警人张某(男,46岁,江苏人)最终对盗窃赵某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张某称,他只想让赵某和田某放过自己,但在他已经给了手机和钱之后,赵某和田某一再打电话骚扰他,“我实在忍受不了才打电话报了警”。
昨日记者获悉,目前,嫌疑人赵某、田某因涉嫌抢劫,张某因涉嫌盗窃分别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