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于是拿了一把西瓜刀欲与曾某较真。躲在卫生间里的曾某吓得不敢出声,眼看着厕所门快要被踢开,无计可施的他竟爬上窗口从三楼跳下,结果造成双下肢骨折,经鉴定为轻伤。
四会法院审理认为,林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其亲属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