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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抓鸟获刑续:检方意见前后"大转弯"

[2015-12-04 08:47:19]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潘正光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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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据委托申诉辩护律师披露,该案一审开庭3次,首次开庭时,公诉人员关于量刑的意见是“因为情节轻微,他是在校大学生,建议从轻处罚”;第三次则是“数量多,情节特别严重,建议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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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大学生闫某掏鸟窝售卖国家保护动物燕隼,获刑10年半。行为构成犯罪有法可依,量刑也与法有据,为何还有那么多人为其喊冤?

  12月3日,央视《新闻1+1》以《就因为掏鸟窝,判了10年半?》为题,聚焦这起案件。

  据委托申诉辩护律师披露,该案一审开庭开了3次,其中有两次观点是不一样的:首次开庭的时候,检察院的公诉人员关于量刑的意见是“因为情节轻微,他是在校大学生,建议从轻处罚”;第三次公诉意见则是“数量多,情节特别严重,建议从重处罚”。

  闫某的父亲表示,相关申诉材料已递交新乡中院,希望法院能启动再审程序。

  河南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张培峰指出,检察机关有充分的证据足够证实,这个被告人主观上具有明知的故意。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认为,因为掏鸟窝判了10年半公平不公平,这个说法是错误的,或者说这个命题本身就有混淆视听的嫌疑。它的混淆视听在于,从事实上讲,同样是掏鸟窝,普通的鸟窝和这个珍惜濒危动物的鸟窝,不可同日而语。要和人们猎杀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做斗争,有必要对一些违法行为进行比较严厉的惩处,这样才能够足以制止这种犯罪行为。

  以下为这期节目的文字实录:

  评论员白岩松: 你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正在直播《新闻1+1》。

  首先咱们先回到小学做一道算术题,不太难。一只鸟×16,等于多少?好多人可能觉得这太简单了,一只鸟×16,就等于16只鸟。别,咱接着往下说。

  这只鸟不太一样,它叫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然后呢,这个乘16的过程也不太一样。是一个今年21岁的大学生分两次掏了鸟窝,把这个二级保护动物就给掏了,掏出来之后呢养了几天还给卖了,还挣了一些钱。

  然后请注意,这个鸟的名字叫燕隼,而且是二级保护动物,他把这16只鸟给卖了之后挣着钱的同时,他还买了一只二级保护动物,是凤头鹰。所以一共17只鸟,最后结果是什么呢?好了我们回到刚才的算术题,这一只鸟×16只,等于刑期10年,然后他又单独买了一只凤头鹰也是二级保护动物,等于半年,因此这小伙子落了十年半的刑期。于是舆论都在广泛争论,掏一个鸟窝就判了10年半?好吧,咱们先带着这个问号往下走,看看。

  解说: 猎捕16只国家二级保护鸟类会换来什么,对于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在读学生小闫来说,是十年零六个月的刑期。今天当16只鸟和十年半刑期划到等号后,浮现在公众脑海中的却是一个个问号,这16只鸟究竟是什么鸟,小闫究竟对它们做了什么,10年半的刑期背后又是怎样的依据?

  今天事件中的两名当事人,21岁的闫某和27岁王某,已经在河南省新乡市第二监狱服刑。或许他们永远也不曾想到,去年7月份因为两个人一起在闫某自家大门外的树上掏了16只还没有退毛的雏鸟而锒铛入狱。2014年7月14日,闫某和王某从鸟窝里掏了12只雏鸟,最后闫某在自家养了起来,还将这些幼鸟的照片发到了网上和朋友圈,本想晒一下自己有爱,没想到引来的却是一门生意。

  闫某父亲闫爱民: 我不这样想,当时我在工地干活,我爱人给我打电话,她说我儿子被公安抓走了,我才知道他是因为掏鸟,他给它抓虫子,我是听他同学,挖蚯蚓喂这个鸟。在我们心里,农村的孩子逮个鸟了,抓个鱼了,玩耍这个我们一般都不管,他对小动物特别的喜欢,小狗小猫,都非常喜爱这个。

  解说: 根据闫某在法庭上的供诉,他与王某以150元的价格在辉县卖给贠某燕隼一只,以800元的价格卖到郑州市7只燕隼,他还独自以280元的价格卖到洛阳市2只燕隼,其余2只一跑一死。

  2014年7月27日,闫某和王某又掏了4只幼隼。但是,这一次却引来了河南省辉县市森林公安局的民警。根据辉县市森林公安局的认定,这16只雏鸟均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他们的人生也因这16只鸟而彻底改变。

  闫爱民: 根本就不知道判这么重,抓进去的时候我还跟孩子开始是请了假,结果两三个月也没有出来那个意向,我就办了一年的休学,我跟学校撒了一个谎,我说孩子身体不好,办了一个休学证。

  解说: 2015 年5月28号,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闫某有期徒刑10年半,以非法捕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年,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和5千元。2015年8月27号,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面对公众的热议,河南省辉县市检察院昨天在其公众号上列举了类似案件的判罚,被反问道您还觉得判重了吗?闫某在悔过书中这样写:“自己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但是自己违反了国家法律我愿意接受辉县法院的判决。自己也是一个有梦想的人,从小特别喜欢小动物,准备出去以后从事野生动物保护事业,让更多的人保护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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