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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上午,二人再次碰面,进一步商定作案计划的细节。当晚,吴某将自家货车停靠在事发路段附近,故意放掉前轮胎气,伪造车辆故障的现场。吴某给妻子打电话将其“钓”出家门,称车坏了,让妻子骑车接他。为了剧情逼真,吴某还特意给一个熟悉的维修工打电话求援。
李某驾车埋伏在路边,发现尹某骑着电动车出来,便驾车尾随行驶。让二人始料未及的是,尹某是骑车带着年仅7岁的女儿一起出来。李某立刻电话通知了吴某,对方回复是让她看着办。正在犹豫时,李某又收到了吴某的短信:“下手!”当时,李某驾车距离尹某及其女儿骑乘的电动车只有10余米远,她大脑一热,加大油门撞了上去,把电动车撞倒,直至车辆无法继续行驶,李某才下车逃跑。按照预定计划,李某躲在路边草丛中,给租车公司打了“报警”电话,随后换上事先准备好的衣服,沿着河坝逃回住处。
事发当夜,李某收到吴某发来的短信,同样是两个字:“成功!”案发后,虽然二人千方百计掩饰自己的罪行,但最终难逃法网。
12月1日,这起案件正式进入公诉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