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后,掏出事先准备的以为“能把人电晕”的电击棒对卖淫女实施抢劫;没想到,网购的电击棒“电力不足”,卖淫女乘机逃脱——12月9日,温州市瓯海区法院裁定被告人小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未遂),对其作出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的判决。
9月10日晚,正在打扫卫生的瓯海区某酒店员工在楼道里撞上一名边跑边喊“救命”、“抢劫”的女子。见她身后跟着一名神色慌张的男子,该员工通过对讲机向总台报警,男子见后迅速逃离。
警方调查发现,呼救的女子小凡是一名卖淫女,跟在她身后的是嫖客小军,当天没有支付嫖资,还对她实施抢劫未遂。
32岁的小凡是贵州人,7月到温州从事卖淫。8月下旬起,她已在该酒店与30余名客人进行性交易,客人均由“上家”联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