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华姬的家中非常简陋,仅有一个破旧的电视和冰箱,一些家具是他被捕后,当地政府送给他家的。他的两个女儿在当地小学就读成绩优秀。学校教师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刘华姬对两个女儿的学习非常关心,经常让老师们多多照顾。
情与法的困境
由于警方的突然介入,刘华姬重新意识到,他和该女子的关系,在法律上还有着完全不同于他过去多年的认识。
检方指控,2002年,刘华姬将一名精神不正常的女子(身份不详)带回涡阳家中生活。在明知其有精神疾病的状况下与其发生关系,并陆续生下四个小孩。检方认为,刘华姬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刘华姬的辩护人康诗饶律师向澎湃新闻表示,刘与女子共同生活13年,其主观心态不是为了利用和奸淫妇女,而是把对方当做妻子,“悉心照料,不离不弃”。另一方面,刘华姬的行为几乎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他被拘留直接导致4个未成年孩子送至福利院,女子被送至精神病院。”
起诉书还特别提到,刘华姬曾将该女子关在家中十年之久。但刘华姬称,这也是情非得已。
据他所述,大概在2003年,他在锅里蒸好馍后喊她到厨房吃,馍比较热,他怕她烫着,就拦着不让她拿。“可能是她认为我故意不给她吃,就拿了厨房的菜刀朝我头上砍了两刀,到现在我头上鼻子上还有刀疤。”
他还记得,二女儿才两三岁的时候,刘华姬从地里干活回来,刚进大院门的时候,就看见二女儿正从女子跟前走,手里拿着馍,“可能当时她以为是小孩给她吃,她一下就咬到小孩的手不松口,当时我就上去把小孩的手从她嘴里掰出来,到现在老二的手指还有点问题。发生这两次事情之后,我就特别注意,生怕她再伤着人了。”
刘华姬自此开始严加提防:孩子在家时,他把女子关在卧室内;孩子不在时,他就把院子的大门锁起来,以免女子出门伤到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