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山得和哥哥王付得数次反映后,今年11月17日,许昌市警方对此案件再次作出书面答复,具体内容为“案卷因多次搬迁遗失,当年涉案枪支至今下落不明。以现有证据无法形成证据链条,对许某、马某某、尹某某的行为目前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了解到许昌市检察院在接到王山得及其哥哥王付得情况反映后,许昌市检查院介入调查该案。此前,许昌市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郭亚峰在接受电话采访时称:“案件时间太长,当年办案人员已退休,目前正在调查此事,需要时间。”
今年12月1日,法制晚报报道此案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同时也引起许昌市政法委、公检法等部门重视。今日上午,从河南省许昌市政法委、市公安局获悉,许昌市政法委将介入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