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中帖出一份对应的《刑事谅解协议书》
目击者
餐馆宵夜后受害人遭枪击
在KTV工作的一位女士称,7日凌晨1点多,她接到受害人王某的电话,让她和另外一个女同事到一家餐馆吃宵夜。两人到餐馆时,看到王某和另外六七人一块吃宵夜,桌子上有白酒。“因天气冷,我们不时到餐馆外面的火炉前烤火,并没有在意他们在聊些什么。”凌晨3点多,一行人走出餐馆准备离开。
该女士说,当时她和女同事走在前面,准备在路上叫一辆车回家。王某之外的其他人开了两辆私家车,也准备上车。“这时,我想起要不要和王某一块打车,回头瞬间看到王某瘫倒在餐馆门口的路边,身下有一摊血。一位身穿深色外套的男子站在他对面,双手拿着一把枪。”该女士说,看到这一切,她吓坏了,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和拿枪男子一起的人叫来救护车,把王某送到巴东县人民医院。
王某的朋友说,王某凌晨4点多被送到手术室抢救,早上9点多抢救结束,医生说仍处于危险状态。当天上午8点多,王某的家人来到医院时王某还没有从手术室出来。不幸的是,当晚11点多王某被宣告死亡。
官方
嫌疑人系协警
据受害人王某的朋友提供的一份《谅解意见书》显示,董世军的委托代理人已和王某的父亲达成协议,董世军一次性赔偿王某父亲生活费、王某死亡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等费用共计人民币62万元。王父答应不再向董世军索要其他赔偿,并不向任何行政机构提起相关诉求。协议最后有王父和董世军等人的签名,落款是2015年12月9日。
王某的朋友说,除了赔偿,朋友们还希望公安机关能依法处置凶手,让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昨天下午,巴东县委宣传部谭姓副部长称,犯罪嫌疑人董世军系信陵镇派出所协警,目前已被刑拘。
记者致电信陵镇派出所,工作人员称,董世军已几天没来上班,目前正在拘留所。该工作人员称,董世军确为派出所协警。
巴东县委发布通报称,2015年12月7日凌晨,巴东县公安局信陵派出所协警董世军与王某等朋友宵夜后,董世军从私家车内拿出一支高压气枪摆弄,因操作失误导致气枪击发,造成王某受伤。事发当日,董世军被拘留。12月8日凌晨,王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