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无权监管宝鸡峡管理局
12月14日,眉县县委一相关负责人称,此事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曾派人员与省水利厅宝鸡峡引渭灌溉管理局协调共同处理此事,但是都没有实质性的进展。这名负责人称,由于水电站隶属省水利厅,当地政府无法直接干预水电站的工作。宝鸡市政府的一名官员也向华商报记者坦言,挟尸要价的事发生后,宝鸡被推入了舆论的漩涡,但宝鸡市政府确实无权监管宝鸡峡引渭灌溉管理局的具体业务。
今年夏天也对引渭渠全线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调查和报道,并发现了大量安全隐患。据了解,宝鸡峡引渭灌溉管理局主要负责辖区内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防洪排涝、抗旱灌溉、碱渍化治理、水资源开发利用等,保证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行使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或授权的水行政职能。
律师:挟尸要价涉嫌敲诈勒索罪
报道此事后,热线接到全国各地近百位读者的电话。教师刘先生称,作为水电站工作人员,不管是不是临时工,都有义务打捞。若按照倒查追究责任的话,水电站领导不能以一句“临时工干的”为由来推卸责任。广州市民王先生说,看了报道后,他很气愤,涉事水电站员工连一点基本的同情心都没有。
陕西新际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德胜说,邓某在工作时看到了尸体,将其打捞上岸的行为值得提倡,向遇难者家属索取相关费用也并无不妥,但是就地要高价,并远远超过他的实际打捞成本,且在谈判未妥的情况下,将尸体继续泡在水中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侮辱尸体,已涉嫌违法。
有法律专家表示,在该事件当中,他们控制尸体索要捞尸费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