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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国道定边县砖井镇尚家沟村公路北侧,蜂蜜诱人的香味袭来,杨某起了歹意,将养蜂人摆放在路边桌子上的一瓶杨槐蜜盗走,养蜂人曾某发现后追到杨某车前,抓住该车方向盘,驾车的任某加速前进,将曾某拖行七十余米。曾某伤得不轻,经鉴定,曾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这一瓶蜂蜜价值75元。近日,定边县法院一审宣判,二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杨某,小学文化程度,无业。2015年1月28日因涉嫌抢劫罪被定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15日被逮捕。任某,农民。2015年1月17日因涉嫌抢劫罪被定边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15日被逮捕。
2014年9月2日,杨某、任某驾驶一辆比亚迪轿车沿307国道行驶至定边县砖井镇尚家沟村公路北侧,杨某下车将养蜂人曾某摆放在路边桌子上的一瓶杨槐蜜盗走,曾某发现后追到杨某车前,抓住该车方向盘,没想到司机任某驾车加速前进,将曾某拖行七十余米,致曾某左侧趾骨支骨折,身体多处擦伤。经定边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曾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经定边县物价局鉴定,赃物价值人民币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