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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陈先生:我在一家培训公司工作近8年,最近因孩子生病住院,打算用年休假照顾孩子。公司规定春节放假10天,其中3天为年休假,其他天数可自由使用。 我想把春节中的3天年休假提前用于照顾孩子,但公司不同意。我想问:个人有带薪年休假的自由选择权吗?单位规定休假时间是否合理?
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陈先生所在公司的规定,并未违反国家相关带薪年休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