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 6 月 5 日,深圳市慈善会向余彭年先生授牌。
余彭年于2009年1月16日成立了余彭年信托(家族信托)。2015年4月28日,余彭年委托香港瑞士信贷银行管理余彭年信托。该信托的目标就是管理其旗下80亿资产。当时明确的方向就是将资产用于慈善事业。
余彭年信托属于家族信托。这种家族信托可降低继承的风险。如果离婚分家产、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债,这笔钱都将独立存在,不受影响。这也意味着余彭年早已确定资产独立性,并不受干扰地用于慈善事业。
为更确保裸捐得以执行,余彭年还于2011年7月21日由律师及律师行文员见证立遗嘱,表明将名下财产划入2009年1月16日成立的余彭年慈善基金。
余彭年将妻子及彭志兵、彭新瀚两名男孙列为部分资产的受益人。余彭年的妻子于2012年1月13日去世。除了两个保险箱归彭新瀚和彭志兵两人外,其余财产均拨入余彭年慈善基金。用于慈善的资产预计可达80亿元。
2015年5月2日,余彭年在深圳去世。
5 月5日,作为余彭年生前指定的余彭年信托权利人,彭亚凡、彭志兵、徐滨(余彭年慈善信托首席顾问)签署了一份声明,声明中称:“我们一定会百分之百按照余彭年先生逝世前的叮嘱,将其名下资产的所有权都转入余彭年信托,作为余彭年的家属和财产受益人一致同意放弃财产继承权,以完成余彭年生前所说的‘裸捐’承诺。”
然而,彭志兵回忆,就在这份声明签订之后,叔叔彭亚凡的态度有了转变。接下来,他与叔叔针对此事协商多次未果。
遗产执行引次子等人反对
彭志兵表示,为了履行祖父的遗愿,他找到了余彭年的遗嘱复印件,今年9月,香港汇丰银行提供了遗嘱原件。然而,针对这份遗嘱,余彭年次子彭亚凡等提出异议。
当彭志兵委托律师在香港高院遗产承办处申请承办遗产时,才发现彭亚凡及其长子彭新瀚,于9月25日及11月5日先后存入了一份知会备忘。彭志兵说,当他向叔父查询存入知会备忘一事时,彭亚凡通过律师回应遗嘱无效,声称内容有很多不清楚之处,包括质疑受益人身份、遗产包括哪些资产等,并指余彭年的遗产,有一部分属亡妻,不是他一人的钱。
根据香港现行法例,若有知会备忘存在,司法常务官不得容许遗产承办处在遗产承办书上盖章。这意味着彭志兵目前无法办理遗产承办工作,资产被冻结。彭志兵对深圳晚报说,因为遗产长期冻结,将造成资产受损,更导致原有的慈善活动都被迫暂时停止。
在这场争议中,遗嘱是否有效成为关键,谁成为遗嘱规定的管理人也十分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