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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案卷失踪19年 报道仅一天案卷找到现已审结

[2015-12-19 12:38:20]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三点水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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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山东省定陶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刑事自诉案件,因案卷失踪导致该案二审从1996年一直拖延到了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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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陶县法院于1995年10月14日对该案第二次作出与第一次一模一样的一审判决:张良山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赔偿张俊旗经济损失2390.3元。张俊旗于1996年1月再次提出上诉。但上诉之后,他始终没有接到关于二审开庭的任何消息。张俊旗告诉澎湃新闻,自己每年都去定陶县法院打听案子的进展,但始终没有得到过任何正面答复。

  定陶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史永军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承认,案卷确实找不到了。在该案一审时,史永军是该案的书记员。

  2015年7月26日,以《山东一案件案卷失踪二审19年未开庭,当年书记员已升副院长》为题对此事进行了报道。7月28日中午,定陶县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媒体报道后,该院高度重视,经过认真排查,于7月27日15时许找到该案卷宗,“经初步调查,造成案件搁置的原因是由于原案件承办人责任心不强,没有及时将卷宗移送二审法院”。

  “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的诉讼程序”

  判决书显示,2015年8月7日,定陶县法院将该案报送给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9月22日,菏泽市中院认为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该案的公正判决,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11月6日,定陶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张俊旗和被告张良山均到庭参加诉讼。张良山称,自己没有致伤张俊旗。

  11月30日,定陶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称张良山用手扭住张俊旗的左手,致使其左手尺骨茎突断裂,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良山有期徒刑九个月。注意到,在新的判决书中,法院已经将张俊旗的名字改了过来。在此前的判决书中,张俊旗的名字被写作了“张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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