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排行榜 > 正文

福建三任派出所长“前腐后继”充当赌徒保护伞

[2015-12-20 15:32:16] 来源:澎湃新闻网 编辑:黎黎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在前两任所长的“榜样作用”下,后任所长不仅充当赌徒“保护伞”,还变本加厉,将“保护费”翻了5倍之多。

福建,三任,派出所长,前腐,后继,充当,赌徒,保护伞
图片源自网络

  此后,刘天旭与郑万进频繁走动,两人关系渐渐熟络起来。郑万进见时机成熟,便试探刘天旭:“福东村村民林新建想开赌场,到时会给您‘保护费’,我也能抽点‘油水’,帮忙关照一下吧。” 郑万进知道刘天旭有顾忌,又将前任所长辜国奇收取“保护费”的情况告知。听郑万进这么讲,刘天旭依旧不放心地交代道:“你叫他将赌场开设的时间、地点提前告诉我,要征得我同意才行。”

  从此,介福乡以林新建为首的赌徒纷纷通过郑万进与刘天旭结成同盟。只要和刘天旭打过招呼,他就不会组织民警清查赌场;遇到上级检查,他便向赌徒通风报信;如果接到群众报警,他就通知赌徒“收摊”后再出警。作为回报,林新建根据开设赌场的实际天数,给所长每天150元、民警每天100元的“保护费”。

  经查实,刘天旭共收取赌徒“保护费”6.89万元,民警曾育斌和王晓明分别收取5.11万元、1.92万元。

  顺藤摸瓜,三任派出所长“前腐后继”最终浮出水面

  本以为案件就此了结,但在审查中,当被问及如何制定“保护费”标准时,郑万进回答说是“参照原来的做法”。这一信息立即引起纪律审查人员的注意,通过对部分涉赌人员的审讯,永春县公安局吾峰派出所所长辜国奇在2005年至2007年任职介福派出所所长期间充当赌徒“保护伞”、收取“保护费”的问题浮出水面。经查实,辜国奇共收受“保护费”1.25万元。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