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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好人法”实施情况调查:尚需救助基金辅

[2015-12-21 11:32:07] 来源:新华网 编辑:黎黎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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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好人法”作为以法律助推道德建设的一种创新尝试,在广州、杭州、北京等地业已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相当于给公众注入一剂“强心针”。但处于起步阶段的“好人法”还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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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源自网络

  “广东的《条例》重在营造公众向善助人,保障好人权益,在重塑社会价值观上必然起到重要作用。上海侧重救助的技术问题,也是将救助行为精细化落地的方法。”

  朱巍也提出,上海草案与相关法律的衔接还存在一定问题。以《侵权责任法》为例,医疗侵权责任中,免责的前提是行为没有过错和没有重大过失,而上海草案,则以行为人身份是否持证或是否有救助资质为免责要件,这个条例法律位阶在《侵权责任法》之下,在实施过程中可能还会存在不协调的问题。“草案将救助行为免责要件变为主体资格,这与侵权责任法并不相符。另外是特定化了免责主体,这反倒可能让很多没有资质,却可能出现在第一现场的热心人望而却步,不敢去施以援手。”

  朱巍建议,要实施好人保障,一定需要救助基金,一旦出现法律适用争议问题,必须由救助基金来弥补损害。这样的话,才能既保证救助者权益,又能弥补因过错救助和重大过失救助造成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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