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事发时现场是否有保洁人员在擦地,大渔的代理人是否认的,他说,营业期间保洁人员不会擦地。法官询问事发时是否有监控录像,该代理人表示,视频只能存储一个月,他们并未留存资料。
被告代理人认为,杨女士的母亲之所以会摔伤是因为她已年迈,腿脚不灵便,未注意到台阶所致。至于死亡原因,则是因为她本身患有高血压、高血脂、心血管病、继发性血小板减少症等多种疾病。另有医院方面的证据证明,杨女士的母亲是死于心脏病。“没有证据证明摔伤会导致这些疾病的复发或加重。”
记者了解到,消费者在餐厅等公共服务场所消费过程中,因摔伤导致的纠纷已不止一起。根据法律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很多类似的案例,最终经营者或多或少都被判决给予赔偿。
而在这起案件中,餐厅地面是否湿滑、灯光是否昏暗以及杨女士母亲的死亡与摔伤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成为庭审中双方争论的焦点。上午,原告方向法院申请对死者摔伤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鉴定,被告方也申请对原告提交的医疗费单据是否与摔伤有关进行鉴定。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