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记者走访忻州市人民医院了解情况,副院长李鹏飞办公室无人应答,手机始终处于未接听的状态。随后,记者通过致电郭仲斌了解到,院方对造成此次医疗事故的全责认定并无异议,之所以拖了一年多未解决,根本问题出在赔偿金额上。
据申爱玲通过咨询律师出具的一份赔偿单上,分别写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2万元)、伤残津贴(36万元)、医疗费(8.5万元)、陪侍费(2.1万元)、误工费(2.4万元)、交通费(5000元)、营养费(365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4万元)、精神抚慰金(10万元)、鉴定费(4000元)、后期治疗费(24万元)等11项赔偿内容,共计899874.75元。
对于这样的分歧,山西省医调委的工作人员的建议是诉诸法律途径。该刘姓负责人表示,医调委的责任就是维护医患双方的利益,要公平、公正、公开。
目前,患者方的票据不足,无法准确估计赔偿金额,而院方对于患者家属提出的近90万元的赔偿费用也无法接受。对于此状况,建议双方尝试法律途径,以便更好地解决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