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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委员呼吁“禁止代孕”改为“规范代孕”

[2015-12-24 10:40:00] 来源:新浪网 编辑:黎黎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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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多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审议计生法法修正案草案时建议,对于代孕不应一棒子打死,“禁止代孕”可改为“规范代孕”。有人大代表表示,2014年在做全国失独家庭的调研时发现,有些失独家庭希望政府帮助他们再生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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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源自网络

  部分委员支持“禁止代孕”入法

  也有委员支持“禁止代孕”入法。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帆表示,目前代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没有资质的医疗机构也在非法实施代孕,一些中介组织在“地下”非法采精、供精、采卵、供卵、搞代孕等。他强调说,目前对于代孕问题只有两个部门规章做出了相关规定,因此本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禁止代孕”条款写入法律很有必要。

  焦点

  昨日分组审议,应否删除失独家庭扶助条款,以及社会抚养费问题等,也引起委员热议。

  1、是否删除失独家庭扶助条款?

  草案删除了跟独生子女奖励有关的规定,其中包括失独家庭扶助条款:“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对此,杜黎明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失独家庭扶助条款应该保留不应删除,“无论是从道义上还是从政策法律层面上,我认为删除都是不合适的,应当继续予以帮扶。2004年以来,国家对农村年满60周岁的实施计划生育的父母发放奖励扶助金;2007年以来,对城乡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父母发放特别扶助金,这些政策的出台深得群众拥护。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各省区市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基本依据,如果上位法没有明确表述应当帮扶,将给各省区市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带来很大困难”,杜黎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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