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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中午,市局刑科所传来消息,张岭村男性村民张某阳DNA与案发现场遗留生物检材DNA比对一致,确定张某阳有重大作案嫌疑。在市局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办案人员在张某阳住处将其抓获。
真相:抢劫杀人,畏罪潜逃
经审讯张某阳交代,2007年,初为人父的他一点也高兴不起来,由于没有工作,给孩子买奶粉成为难题。案发当天晚上,当他行至机场路时,公交车上走下来一名女孩引起了他的注意,罪恶的念头由此萌生。他快步跟上女孩将其挟持,并将其拖进了路旁的桃园里。然而女孩的大声呼救让他十分害怕,于是他拿出准备好的绳索,套在了女孩的脖子上……桃园里,张某阳在拿走了女孩包里仅有的100元后,又对女孩实施了性侵。在此过程中发现女孩可能已经死亡,张某阳慌忙逃离了现场。
他在火车站附近藏匿两日后,潜回家中带着老婆孩子踏上了南下的列车。“先是到了柳州,后来又到了东莞,在那边开过出租车、也跑过货运”,审讯中张某阳向民警交代了当年逃亡的历程。在南方逃亡数年之后,张某阳又潜回了洛阳老家,但却惶惶不可终日。
经审讯,张某阳对其抢劫、杀人等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阳已被洛阳市公安局邙山派出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