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部门:当事人拥有二分之一财产
25日下午,商州区房地产管理所刘姓副所长表示,购房虽签的是老人一个人名字,但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吴大爷拥有二分之一财产。而吴大爷老伴的二分之一财产,根据遗产继承的规定,吴大爷老伴的父母、吴大爷、子女均有继承权。房产证如果发给吴大爷,以后牵扯遗产争议就无法解决。
刘副所长称,按照要求应先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看这个房到底是办理继承人共同所有,还是给某一个人所有。为此,他们也和商州区公证处沟通过,但没房产证没法公证。吴大爷办房产证属特殊情况,局里将开会研究解决此事。
律师:解决办法是老人子女放弃继承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陆逊和陕西庄威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兴武均认为,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夫妻共有财产,这是法律规定,如果吴大爷和老伴在婚姻存续期间关于房产有约定或遗嘱,从约定或遗嘱;如果没有,确实存在遗产继承问题。解决办法是老人和子女商量后,子女放弃继承,才能办理房产证。房管部门要求老人出具这样一份承诺书或者协议书,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没有不合适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