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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法修正案获通过 四川最快明年3月调整

[2015-12-28 10:52:04] 来源:成都商报 编辑:榕树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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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将正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正案实施前,四川的晚婚晚育假依然按照现行条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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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将正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以157票赞成2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

  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决定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意味着,明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

  决定删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的条款。国家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

  现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那是否意味着,元旦起四川晚婚夫妻就不再有这20天的晚婚假了呢?并非如此。

  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田万国表示,目前省卫计委与省法制办等部门正在起草修正案(草案),起草完成后,经省政府常务会通过,才能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获得通过才会实施。

  修正案实施前,四川的晚婚晚育假依然按照现行条例施行。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钟剑麟表示,最早提交审议时间要等到明年3月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

  决定还明确,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意味着,无论是生育第一个孩子,还是第二个孩子,均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

  晚育假方面,取消了这个分类名称。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后在生育假方面将只分为基础假和延长奖励假,而不再分为晚育假等产假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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