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为确保2016年元旦期间本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避免大范围交通拥堵,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公共场所人群聚集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海市公安局决定于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1日对本市部分区域、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车辆交通管制措施
(一)外滩区域。
2015年12月31日20时至2016年1月1日1时,自外白渡桥/北苏州路路口起,沿北苏州路—西藏北路—北京西路—成都北路—延安东路—西藏南路—复兴东路—外马路至黄浦江边止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延安高架路南侧江西路下匝道实施临时关闭措施(仅允许车辆从外滩隧道通行)。
(二)新天地区域。
1.2015年12月30日0时至2016年1月1日1时,湖滨路(黄陂南路—济南路)、顺昌路(崇德路—湖滨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
2.2015年12月31日20时至2016年1月1日1时,自淮海中路/淡水路路口起,沿淡水路—复兴中路—西藏南路—淮海中路至淮海中路/淡水路路口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