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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申请国家赔偿三百万被驳 多次上访被控敲诈

[2015-12-29 18:11:54]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三点水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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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起土地租赁纠纷,新疆喀什农民王增营、张培凤夫妇打了6年官司,历经三级法院十二次裁判,最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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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无家可归,一无所有,在京流浪上访维权的王增营。 图片来自网络

  一起土地租赁纠纷,新疆喀什农民王增营、张培凤夫妇打了6年官司,历经三级法院十二次裁判,最终胜诉。但王增营认为,喀什市法院在审理该案时“违法提起再审和错误执行”,给他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故申请国家赔偿312万余元。不过,喀什市法院驳回了王增营的赔偿申请。王氏夫妇不服,此后多处上访,却被控涉嫌敲诈勒索。

  王增营的辩护律师雷小冬告诉案卷材料显示,2015年1月16日,喀什市公安局根据喀什地区和喀什市两级政法委的指示,对王氏夫妇涉嫌敲诈勒索(未遂)案立案侦查。检方对王氏夫妇起诉称,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持续多年的无理缠访为要挟手段,向喀什地区中院、喀什市法院、喀什市多来提巴格乡政府索要于法无据的3129750元,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该案今日(12月29日)在新疆阿图什市法院开庭审理。当天中午,雷小冬告诉开庭一个小时后,张培凤因情绪激动突发心脏病,被送往医院,审判长宣布休庭。

  申请国家赔偿未果后上访

  获取的司法文书显示,2006年6月至2012年3月,一起土地租赁纠纷引发的民事官司经过新疆三级法院十二次裁判,当事一方王增营最终胜诉。喀什市信访部门出具的一份文件称,此案中,当地乡政府对涉案土地“一女二嫁”,造成法律关系混乱引发纠纷,存在过错。

  胜诉后,王增营以曾审理该案的喀什市法院“违法提起再审和错误执行”为由,申请国家赔偿,请求赔偿其6年的果园收入损失、因被错误执行导致无家可归及上访造成的损失、精神损失等共计3129750元。了解到,2011年6月,喀什地区检察院曾对该案作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书,认为喀什市法院在这起民事官司中曾作出过错误的生效判决,且曾将不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再审,程序违法。

  新疆高院之后对该案作出的一份再审民事裁定书,也确认了上述再审检察建议书中的说法。2012年7月16日,喀什市法院驳回王增营的赔偿请求,喀什市法院认为,自己在本案审理和执行中,不存在违法的情形。

  喀什市法院驳回赔偿申请后第七天,喀什市信访部门和喀什市法院作出一份“化解补偿决定”,该文件称:“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和王增营目前生活状况,及考虑其今后正常生产生活需要,虽然王增营的申请不符合国家赔偿条件,但确实存在因其法律知识欠缺和诉讼周期较长,致使其无心生产经营,产生了一定实际损失,为帮助其排忧解难,可考虑予以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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