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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家网站出现同一投诉帖:湖南岳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警察顾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拘禁并试图性侵女子赵某;赵某逃脱后报警,岳阳市洛王派出所却以公职人员不能随便处理为由拒绝立案。
9月29日,岳阳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工作人员表示,赵某已于25日到市局报案。不过,洛王派出所值班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警方没有对投诉所涉事件立案。此外,其未证实顾某是否系经侦支队警员。
自称是赵某母亲的投诉人29日发帖称:湖南省岳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警察因受害人赵某拒绝与其交往,恼羞成怒,利用警方侦查手段定位赵某,24 日下午于某汽配城门口拦截赵某并当场对她进行殴打;其间有群众、保安过来询问情况,却被施暴者以警察证阻挡;赵某被掳上车后,施暴者为防赵某逃脱将其隐形眼镜(摘下后)、手机和衣服扔掉,对其进行长达6个小时的非法拘禁,并多次进行殴打;当晚8时许,赵某在对方欲实施强奸时(赤裸着身子)趁机逃脱。
根据投诉帖的说法,赵某逃脱后马上拨打110,洛王派出所出警;28日赵某家人被派出所告知“(被投诉的)公职人员有编制有警号,不能随便处理,必须先弄清楚才能立案”。
投诉帖提供的一份《岳阳市公正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24岁的赵某自诉被打伤,入院诊断显示为脑震荡以及多处软组织挫伤;鉴定意见书的委托单位为岳阳市洛王派出所,意见书未见相关公章和签名。
法医出具的受害者验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