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侦破】经查,犯罪嫌疑人孙某负责在山东联系买主,有订单后通知中间人范某,范某联系在广西的傅某,并由傅某通知媒婆“头子”蓝某,由蓝某组织韦某和赖某到各村镇物色患有精神疾病或智力障碍的妇女实施拐卖。
在这个链条中,三名媒婆韦某、赖某、蓝某充当“供货人”的角色。
“犯罪团伙拐卖的多为二三十岁的未婚女子。”参与这一案件侦破的赣州铁路公安处刑警四大队民警许建说,这些媒婆熟悉当地情况,并能利用其职业身份轻而易举实施拐卖。
“一般给个三五千块的‘奶水钱’,然后以‘介绍个好人家’的名义把女孩子带走。”
在山东的孙某开办了一家养猪场,“中间人”范某和傅某送来的妇女,经常被非法囚禁在此,等待买主上门挑选。据孙某交代,买主多为山东偏远山区的大龄男子,多因家庭贫困娶不上媳妇;他们大多明知是智障女子也会“下订单”,买媳妇的主要目的是传宗接代。
“买主下单—媒婆诱拐—千里转运—猪场囚禁—非法贩卖”,2013年以来,这个团伙以这种形式,先后拐卖10名广西、广东籍妇女,带至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临清市等地卖出,非法获利共计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