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芈月”商标还有一个持有人
相比王超,在郑州做化妆品生意的李某(应要求不具全名),则把自己完全藏匿于风暴后。
河南商报记者独家调查获悉,王超并不是“芈月”商标的唯一持有人,李某获得了“芈月”商标的3类和35类使用权。
国际上,商标有45种类别。王超只申请到了29类和30类,其中29类包含肉、以果蔬为主的零食、小吃、蛋等,30类包括咖啡、茶、甜食、面包等。
李某申请到的3类包括洗发液、洗洁精、化妆品、牙膏等,35类包括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广告等。
2014年夏,得知偶像孙俪要拍《芈月传》,李某顺手查了“芈”字,一个释义为“美好的女子”,这恰与他经营的化妆品有联系。
当天,他便委托米兰登商标专利事务所(河南)有限公司注册了若干商标,花去数万元。
爆出王超注册“芈月”商标新闻的那天,李某正在开车。听到广播播出的新闻,同车朋友问“说的是不是你啊”,他说“不知道啊”。
隔天,父亲问“这芈月商标咋卖恁贵”,他佯装不知情,“谁知道嘞!”
王超咨询的商标界人士评价,“‘芈月’商标最大价值的类别是衣服,其次是食品。其他如租车等类别没意义。”李某并未咨询过手中商标的估值,他的理想价位是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