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打人者被永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应某是个80后,生意小有成就,在永康认识的人不少,朋友圈里大家都知道应某豪爽、好面子。
今年4月26日晚上,应某一个人去永康一家酒吧照顾老板娘的生意。
酒吧里音乐灌耳,气氛让人兴奋难耐,应某随着音乐摇摆着身子,酒也一杯接着一杯续满,遇到面熟的人更是直接“一口闷”。
直到头晕目眩,一看已经凌晨了,应某这才晃晃悠悠拿出手机呼叫兄弟将他“护送”回家。
“应总慢走,下次再来!”老板娘看着老朋友晃悠悠往外走,热情地送出门来。
“等着,我去车里拿钱买单。”应某不忘付钱这“面子”工程。
“算了算了。”老板娘瞄了一眼酒单,看着没消费多少就让应某算了。
“多少钱?我又不是没钱!”应某醉意满满,执意要买单。
“走吧走吧,下次再买。”老板娘看着应某发酒疯,语气有些不耐烦了。
这下可好,没等老板娘再推托,应某怒了,抓住老板娘的手臂甩了出去,紧接着几个拳头下去,老板娘的鼻子骨折了。
应某在接受警方讯问时,表达了深深的悔意:“只怪自己好面子,那天酒喝得醉熏熏,本来是去照顾生意的,稀里糊涂觉得不给我买单就是不给我面子,所以一怒之下下了重手,现在悔得肠子都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