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有恶报
小老板作恶多端被判无期徒刑
南京中院审理后认为,张腾、成峰违背妇女意志,先后与同一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且系共同犯罪;张腾、侯广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系共同犯罪。
张腾辩称自己“没有事先准备饮料,而是与醉酒的朵儿发生性关系”,法院认为,张腾违背妇女意志,利用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不知反抗的状态,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应认定为强奸罪。张腾还称,自己没有授意侯广放溜冰水,法院认为,侯广对此有清晰供述,且该供述得到了出租车司机证言的印证,故该辩解不成立,不予采纳;侯广称,自己不知道张腾给的是毒品,法院认为,侯广作为吸毒人员,对毒品应是明知的,故该辩解不成立,不予采纳。据此法院作出判决:
张腾
土方工程小老板
犯强奸罪和故意
伤害罪,数罪并罚
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侯广
张腾手下员工
犯故意伤害罪
有期徒刑15年
剥夺政治权利5年
成峰
张腾的小舅子
犯强奸罪
有期徒刑10年
剥夺政治权利5年
张腾、侯广连带赔偿给语汐的父母交通费等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