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女,51岁,纳溪区人),纵火原因为因家庭纠纷产生极端行为,选择在公交车上纵火。
目击者吴女士介绍,在上午10时30分左右,自己正在街道上发宣传单,一辆由大山坪开往江城方向的269路公交车从白招牌站驶出后大约200米,突然从车厢中部冒起浓烟,但并不见火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