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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收学生288万伙食费 仅1/4用到学生身上

[2016-01-12 17:44:00] 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王叶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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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西兴安县实验小学开设食堂,供应早中餐。1500人的学校,校长每天只让采购35公斤肉和150公斤小菜,所收伙食费仅1/4用到学生身上……

  1月4日,有网帖反映称,兴安县实验小学全体教师举报原校长唐某套用公用经费,但唐某至今仍逍遥法外。

伙食费,校长,学生伙食,假账

  1月8日,南国早报记者从兴安县纪委获悉,去年4月和8月,该部门已分别对兴安县实验小学原校长唐某和原副校长马某立案调查。

  经调查发现,该小学食堂通过虚增成本开支,虚造账目,套取学生伙食费288.58万元,其中以各种理由发放教师福利248.45万元。2015年12月29日,桂林市纪委在全市下文通报了唐某、马某的违纪问题。

  兴安县纪委已将2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检察机关,目前案件尚在处理中。2015年10月,唐某和马某已被撤职并调离实验小学,但举报人见2人仍在上班,所以近日再次发帖举报。

  调查

  学校食堂被查出真假两本账本

  1月4日,桂林生活网桂林人论坛上出现了一条网帖,举报兴安县实验小学原校长唐某在学校教学设备设施采购中存在违法行为,并称唐某“套用学校公用经费中饱私囊,至今逍遥法外”。帖子的落款为“实验小学教师”。

  事情真相如何?记者进行了调查。

  据了解,兴安县实验小学是非寄宿制学校,为了方便家长和学生,开办了学校食堂,学生在学校吃早餐和中餐。食堂工人做好饭菜后,由老师挑到教室分发。

  中餐后,老师就带学生去午休。老师付出了劳动,学校对此发放了部分补贴。但钱从哪里来呢?随着部分老师的举报,真相浮出水面。

  2014年12月,兴安县纪委接到了反映兴安县实验小学校长唐某违纪问题的线索。经初步核实,2015年4月,兴安县纪委对唐某立案调查;同年8月,兴安县纪委又对该校时任副校长马某立案调查。

  调查发现,在2013年秋季至2015年春季的4个学期中,兴安县实验小学有1500人,时任校长唐某要求食堂每天只采购35公斤肉和150公斤小菜供应学生的早餐和中餐。

  因此,食堂的实际支出其实仅占学生所交伙食费的26.17%,每个学期都产生巨额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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