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地铁车厢里吃喝都不允许
南京地铁工作人员表示,《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规定,禁止乘客在列车车厢内饮食,违反者将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并可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
“饮是代表喝,食是代表吃的食物,处罚是当时的现场情况来决定的。”尽管规定中没有对饮食的范围做明确界定,但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地铁车厢里吃喝都是不允许的。
自规定实施起 大多以警告为主
记者了解到,2015年1到10月份,执法人员共在地铁车厢内查处饮食乘客三万六千多人次,发现乘客饮食,执法人员会根据情节不同给出相应的处理结果。
这其中大多数以警告为主,只有百分之十进行了经济处罚。
南京地铁工作人员提醒,如果一些特殊乘客因为身体需要必须进食,可以在站台上完成,或是在车厢里向执法人员提前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