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大督查坚持鼓励有作为和整肃不作为并重
第三批督查问责和督查表扬工作完成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大督查第三批督查问责和督查表扬工作汇报。20个市(州)、20个县(市、区)受到国务院表扬,1148名干部因庸政懒政怠政和不作为被相关地方严肃问责。
为推动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2015年5月下旬至6月中旬,国务院组织开展第二次大督查,随后在跟踪审计和专项督查的基础上,连续开展了三批督查问责和督查表扬。根据督查情况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以奖惩分明促勤政有为。
从督查和审计情况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漯河市等20个市(州)、霍林郭勒市等20个县(市、区)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成效较明显。
为鼓励主动作为,国务院决定对上述地方予以表扬,并在2016年对这些地方采取多项激励措施。一是国家在资金上对其重点项目建设给予支持。二是 2016年督查收回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转移支付沉淀资金,用于奖励上述市(州)、县(市、区)发展。三是对其企业申请发行企业债减少审批环节。四是统筹实际需求相应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五是实行“免督查”,不纳入2016年大督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