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慈溪法院曾审理一桩猥亵儿童案:男子胡某常以问路和做游戏为名,寻找无人照看的小孩猥亵,被判有期徒刑3年。
当时,承办法官说,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对儿童性侵防范意识较为薄弱,要避免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必须加强对孩子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家长更要承担起监护职责,尽量不让年龄还小无法明辨是非的孩子单独留守或外出。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的吕建伟律师说:根据《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的,应从重处罚。
吕建伟认为,“猥亵儿童嫌疑人,一般会选择隐秘场所作案,找目击者很难。被害人陈述也是主要法律证据。但对于未成年人证言证词,执法部门采纳时会非常谨慎。加上孩子被侵害后,因为羞涩和害怕,一般不敢对家长说,因此,取证有一定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