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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注射疫苗瘫痪 谁来对孩子负责?

[2015-10-28 17:13:54] 来源:中国网 编辑:王亚军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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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矫形鞋、助行器、电动蹬车、站立床等复健用具,堆满了朵朵的家。“记得有一天深夜,我发现朵朵睡觉的床单湿了一片,她在那里哭,‘我永远都站不起来了’。”朵朵的爸爸说。现在8岁半的她,每天上学只能靠坐轮椅或让父母背去。

  历经两年半、3次鉴定,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的朵朵,最终拿到了所患急性横贯性脊髓炎与接种的A+C群流脑疫苗“因果关系不能排除”的结果,也因此获得了一笔政府的补偿款。

  “疫苗致害,并不简单是侵权问题或补偿问题,而是关系到公共卫生安全的大事。”韶关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刘洪华表示,当损害发生后,受害者能够得到及时、充分而又公正的补偿是至关重要的。否则不管是不是因疫苗造成的伤害,受打击的都将是公众的信心和政府的信用。“国家补偿,补偿的是民众对于疫苗接种制度的信心。”

  2011年10月18日,4岁9个月的朵朵,在区实验幼儿园被补种了流脑A+C疫苗。11天后,她的身体状况突然急转直下,患上了急性横贯性脊髓炎,辗转各地医治,仍留下截瘫的后遗症。

  “孩子从发病到现在没有一点好转,属于完全性的脊髓损伤,康复无望。”朵朵的妈妈说,女儿肚脐以下始终没有知觉,无法运动,大小便也难以感知。

  次年6月4日,遵义市红花岗区残疾人联合会填发了朵朵的残疾证,残疾等级为一级。

  2012年3月,在朵朵发病的5个月后,她们一家拿到了由所在的红花岗区疾控中心提供的第一份鉴定结论。该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专家组称,朵朵“因感染病毒,脊髓受病毒感染致病,与接种A+C流脑疫苗关联性极小”。

  治疗结束后的同年夏天,遵义市疾控中心回应了朵朵家的第二次申请,结果与之前几乎没有差别。

  因对此存有异议,朵朵一家来到了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第三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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