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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2015-10-30 14:38:30] 来源:中新网 编辑:王春雪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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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于负面清单的概念,商务部部长助理童道驰今日表示,总体上来说,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负面清单都体现了负面清单理念,也就是“法无禁止皆可为”,这将有利于营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是政府管理体制的一个重大变革。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和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有关政策情况,并答记者问。

  童道驰介绍,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去年6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要求,“改革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清单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9月15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已由国务院印发并对外公布。

  童道驰表示,负面清单是对外投资协定谈判中产生的一个概念,2013年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期间,中美双方同意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方式开展投资协定的实质性谈判。就外资准入来说,哪些行业不允许外资进入,或者有特别限制条件的,要放入负面清单里来。以这种模式进行谈判,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同时也引发了对国内行政管理体制的新变革,那就是全新的负面清单机制。以前,中国是以正面清单的方式规范市场准入,就是列明什么东西可以做;负面清单就是说在列明什么不可以做、有限制之外,都可以做。

  童道驰指出,三中全会提出,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将负面清单的概念从投资协定谈判引入到国内经济治理,是一个重大的制度创新。简单来说,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当中,对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国企、民企、外资,是同等待遇,清单之外的都可以依法平等进入。这种情况下,可以大大减少政府的行政审批,减轻企业的负担,释放市场的活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童道驰表示,总体来说,无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还是外商投资负面清单,都体现了负面清单理念。也就是李克强总理说的“法无禁止皆可为”,就是说法律上没有禁止和限制的东西都可以做,这将有利于营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是政府管理体制的一个重大变革,希望这样一个制度实施能够激发市场活力,能够给企业更多的自主权。同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也是一个责任的清单,政府也有责任,就是全面放开之后,还有一系列的后续监管制度要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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