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
首页 > 排行榜 > 正文

广东拟放“痛经假”女职工可带薪休假一天

[2015-11-05 09:58:26] 来源:中新网 编辑:徐丽 点击量:
评论 点击收藏
导读:广东《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送审稿)》提出,重度痛经而不能工作的女职工,持医生证明可在其经期给予1天的带薪休息。记者调查发现,面对“大姨妈”折腾,极少有女职工会到医院开证明,甚至痛到深处也不敢请假。

  禤庆山回忆,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当时的劳动部和卫生部曾出台过一个关于职工疾病休假规定的条例,规定重度痛经可以享受1-2天的病假休息。不过从普通妇科门诊情况来看,这么多年,因痛经不能工作而请求开假条的人并不算多。

  有妇产科医生表示,患重度痛经的多是未婚未育的女性,可能出于“难为情”或保护隐私等多方面考虑,宁愿忍着也不愿意来开证明。

  难点 增加用工成本 企业不认这个“假”

  除了很多人不知道可以去医院开痛经证明之外,“痛经假”难享受还存在一个尴尬,就是单位并不买账。

  郭小姐在某大型旅行社工作多年,是一名美女导游,其带团路线多在欧美国家。她非常热爱自己的工作,但当“大姨妈”光临时便非常纠结。“我们的工作性质比较 特殊,带团出去哪怕痛得要死,还是要坚持工作,绝不能放着游客不管,只能捱着。”郭小姐说,她和女同事们每次带团出去,都会提前备好止痛药、暖宝宝等。

  “如果预感到不舒服,就和经理提前商量调班,错开那几天,但不是每家旅行社都会这么人性化,痛经也拒绝你请假。”郭小姐说。

  而在某私企工作的陈小姐更加“憋屈”,痛经时只能一次次去厕所蹲着缓解一下痛苦,再回到格子间工作,因为“不敢请假”。

  陈小姐告诉记者,老板工作作风比较严格,员工一般不敢随意请假。曾经有一次,陈小姐因为痛经实在难以忍受而请假,老板一定要她出具医生开的证明,而她已经 痛到无法独自去医院。第二次以“痛经”为由请假时,老板准许了,却按事假来算,陈小姐当月月底没有拿到全勤奖。当陈小姐对此提出异议时,老板称,“如果每 个女员工都像你那么麻烦,我还招不招女工了!”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