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排查了解,11月1日,专案组民警在万宁市兴隆地区一家文具店内找到发布微信的当事人吉某(女,23岁)。据吉某交待,10月30日中午,吉某受朋友王某珍(王某学的女儿)邀请到其家吃饭。
吉某到王家后,看到王家正在加工蛇肉,庭院内一张长竹梯上凉晒着一张长约3米的蟒蛇皮。
吉某能辨识蟒蛇,但没有见过如此大型的蟒蛇皮,一时好奇便用手机将凉晒的蛇皮连同加工熟后的蛇肉拍摄下来,并即时发送到微信朋友圈分享。该微信经多次转发,后被民警发现。
为进一步调查取证,民警到王某学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传唤询问,还发现了没有吃完剩下的蛇肉。王某学一家觉得事情大了,王某学妻子将吃蛇的整个过程告诉给民警,并交出了私藏的蛇皮和剩下的蛇肉。
11月2日,该局对此立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进行深入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