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日4时40分许,哈尔滨市延寿县看守所三名在押犯罪嫌疑人高玉伦、李海伟、王大民杀害一名监管民警,抢走一部手机及衣物后逃脱。
案发后,当地警方成立专案组开展缉捕工作,同时警方调集警用直升机协助搜捕。经过十天的抓捕,直至2014年9月11日17时,延寿县看守所“9·2”逃脱案件中3名逃犯全部落网。
2015年4月28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暴动越狱、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盗窃、故意毁坏财物一案。
11月13日上午10点,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哈尔滨“9·2”延寿杀警越狱案犯王大民、高玉伦、李海伟进行一审宣判。庭审宣判结果:高玉伦、王大民死刑,李海伟获无期徒刑。
杀警越狱
位于延寿县北郊的看守所是一栋两层楼高的建筑,集监舍和办公区为一体,外围是一道5米高围墙,上有铁丝网。一楼是关押行政拘留人员的地方,二楼则是重刑犯的监区,目前约有11间监舍。
被判死刑的高玉伦已在二楼被羁押了9个多月,同舍犯友王大民和李海伟都比他晚来,但三人“想出去”的念头一样强烈,于是一直在合谋计划逃走。
央视公布的监控视频记录了他们此次的“越狱计”。
9月2日凌晨4时19分,只带着脚链的高玉伦从监舍走出,为他打开门的是看守所的管教段宝仁。在1.5米宽的走廊上,高玉伦跟在段宝仁身后,边走边交谈些什么,随后回望了一下敞开门的监舍。
段宝仁走在前面,不时揉眼,似乎刚睡醒。约6分钟后,王大民和李海伟偷偷溜出监舍。
延寿县看守所的犯人会经常委托狱警购买香烟、食物、狱警会从中收取一些“回扣”,双方在交易中建立交情。时间一久,犯人若有生活上的要求,狱警一般不会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