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一中学连续四个月,让学生每周多交5元钱生活费,用于发放教师的“辛苦费”。11月16日,遵义市纪委通报该案时称,多收的费用,目前已全部退还学生。
向学生多收生活费的是绥阳县旺草中学芙蓉校区,该校区共有700多名寄宿学生。去年9月至12月,该校区在收取寄宿生生活费时,将每人每周65元的标准,提高到70元。
后经清算,这段时间内,除正常支出,学校食堂收取的生活费结余16.36万元。对于这笔结余的费用,该校区负责人决定,将其用于发放班主任补贴、值班教师补贴等。
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学校食堂为“公益性、零利润”,将食堂结余款作为补贴发放,属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纪检部门进校调查时,该校区负责人称:向班主任发补贴,是因班主任每周向学生收取生活费很辛苦;给值班教师发补贴,是由于学生就餐秩序不好,每次都要安排7名教师维持秩序。
11月16日,遵义市纪委通报说,按管理权限,该案由绥阳县监察部门调查后,已责令全额追回违规发放的补贴,并向学生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对涉案的5名学校行政人员,分别进行问责。同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还向全县教育系统通报该案并对学校食堂进行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