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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辞职 就为给儿子办个“体面”的婚礼

[2015-11-19 06:46:07] 来源:新华网 编辑:王亚军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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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哪怕这个村主任不当,也要把儿子的婚礼搞起来。”陕西城固县莲花街办杜家槽村村主任马某,为给独子办个像样的婚礼,向纪委报备酒席数量未获通过后,他辞去村主任职务。

  街办纪委:村主任情况特殊

  城固县莲花街办党委副书记余海军说,按照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要报告备案。

  “他说儿子要办婚礼,估计得六七十桌,我们当时表示不行。”余海军说,按照标准,党员领导干部婚礼宴席标准是20桌,由于农村情况比较特殊,一般会放宽一两桌,但“超标几倍,肯定不会批准。”

  “他说,自己就一个儿子,而且这么多年没办过红白喜事,这么多朋友要来,不能不让人家入席。上门就是客,乡里乡亲的,不能把人撵走。”余海军说,最后,马某表示“就算不当村主任,也要给儿子办一次风光的婚礼。”

  莲花街办纪委书记章永红说,他们了解到马某确实情况比较特殊。她举例说,20多年来,他家里盖房子、老人去世等,都没有请过客。但马某作为村主任,却要经常参加村里的红白喜事,每家过事,他都要随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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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马某社交广泛又是做企业的,认识的生意朋友比较多。“我们也劝他把酒席往下压下,但他也好面子,说亲戚朋友多,压不下去,为了孩子的婚事,就算村主任不当,也要摆起来。”章永红说。

  余海军说,马某是10月20日左右报备的,由于酒席数量严重超标被拒绝。10月28日,马某拿着一封辞职信找到他,要求辞去村主任职务。

  “经过街办党委开会研究决定,已经停止了其职务。”余海军说。17日举办婚礼当天,他们街办并没有机关干部去参加婚礼,也没有人随份子。

  相关规定

  村干部也要受八项规定约束

  根据汉中市纪委、监察局2013年下发的《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规定,领导干部在具体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中,严格控制宴请规模,举办筵席符合有关规定,不准设立礼柜;不准未按规定程序报告、未如实报告或超出报告事项而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

  余海军说:“马某入党一年多,虽然是农村干部,也参照执行这项规定,所以他的行为也要遵守党纪规定。”

  章永红说,马某虽然辞职了,但毕竟当过干部,思想觉悟应该更高,更应遵守八项规定约束。马某违反八项规定,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下一步,他们将要对其诫勉谈话,谈话的目的就是要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要给党支部和街办分别写出书面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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