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在黄女士的手机上,楚天都市报记者看到有多条留言:“毛衣吊牌没拿下,258元用支付宝、微信转给我都行,好吗?”黄女士说,她一直好言商量,但对方坚持不理。
昨日上午,她终于打通了曹女士的电话,但对方拒绝还衣服或付钱。
昨日中午,记者致电曹女士,她说自己当时是结了账走的,店主自己算错了账,不能怪她。
“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所犯的错误承担责任。”曹女士说,她不准备将衣服退还回去。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新平称,若曹女士故意将店内衣服穿走,则有盗窃嫌疑;若非主观故意,则属不当得利。在无法确定曹女士是否故意的情况下,黄女士可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