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李某江似良心发现,打算买点东西赔罪。就打车拉着张女士去三站某处的金银首饰店,想买条项链作为补偿。而张女士利用车上等候的时间打电话报警,当李某江看到警车后,立即逃窜。
随后,芝罘公安分局从刑警大队和奇山派出所抽调干警成立了专案组,随即展开侦查,基本确定了李某江的身份。同时还发现李某江涉嫌另外一起强奸案和强奸未遂案。
11月初,潜逃多日的李某纠集孙某和另外一名同伙李某,将张女士夫妻两人劫持到租住的房间内,殴打恐吓,逼迫张女士去公安局销案,因无法忍受长达10个小时的折磨,张女士假装答应,并借机逃脱,受惊吓过度的张女士连夜跑到外地,在外地用电话报警。
专案组经过分析研判,发现了李某江在幸福一带租住的房子,经过两夜守候,在11月4日将李某江抓获,随即又把李某抓获,两人已被芝罘警方依法刑拘。芝罘公安分局将逃窜到外地的孙某上网追逃。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