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前妻无继承权
为此,牛先生四处咨询,10月中旬,牛先生到临江市法院咨询,法官的解答是其前妻没有继承权。
11月18日,通过民事诉讼,临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给临江市房产管理局下发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为牛先生依法办理房屋转移登记过户手续,这件事才算解决了。
牛先生表示,临江市房产管理局平白让他多花了公证费,又不认可公证书,给他平添了许多麻烦,他决定找临江市房产局讨说法。
解读:关于继承权的那些事
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一位法官针对此案进行了解读:第一顺位继承人分别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案中牛先生已故的父亲作为被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其配偶和子女(牛先生和4个姐姐)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存在第二顺位继承人。而法律规定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并不含有子女的配偶,也就是说无论是牛先生的现任妻子还是前妻,都没有继承老人财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