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二:畏罪自杀
“贪官们为什么要自杀呢?”重庆市的司法官员吴生(化名)说,“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活不下去了,二是死去比活着更有‘好处’。”
他表示,就像一个人的假发在衣香鬓影的聚会上被当众扯掉,那种羞耻感是巨大的,“对于贪腐的高官,一夜之间沦为阶下囚的现实令他们有的人一夜间白了头,有的则无颜见人。自杀可以解脱,也许还有谢罪的含义,这种官员还算没有腐败到底,还知道羞耻。”
原因三:“丢车保帅”
有少数贪官知道自己的腐败行为败露后,为了避免牢狱之灾和抄家之痛,干脆自杀,一来可以避免被继续调查,二来可以保住贪贿所得。这种人,其实多半是真正的意志坚定者,他们为了钱,可以牺牲生命。
“而死去比活着更有‘好处’的情况就更加复杂了,所以国家有关部门必须处理好官员因涉嫌贪污腐败导致的非正常死亡。”吴生说,“垂死挣扎,企图‘一死百了’,把见不得人的秘密带进坟墓,以免殃及同党;把已经贪得的财富留给家人,免得最后‘人财两空’。这是到死都要利益最大化。不是屈服,而是对抗。”
曾经参与侦办云南省前省长李嘉廷贪腐案件的检察官杨敏(化名)表示,官员自杀更多是官场关系的利益需求造成的,因为一个人的自杀使更多的人得到了保护,但是这样的情况并不会给其他的贪官带来多少觉醒,所以他们的自杀更会增加官场的腐败安全,活着的人会更加肆无忌惮。
官员自杀背后隐藏着什么?
官员自杀背后隐藏着什么?是否因为腐败问题即将揭露或者已经揭露而抑郁?是否是不愿意面对审判,不想坐牢?又或者是丢卒保帅?我们不愿妄自揣测和议论。
愿我们的各级监管部门平时要注意从政治上关心、精神上慰藉、生活上关怀,并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和家庭情况,防微杜渐为其减压。
在探究死亡真相、找寻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的同时,对官员生前的履职情况要一如既往进行严密的调查,没收赃款,而不能让其家人或其他既得利益者钻法律的空子,让有牵连的贪官逍遥法外逃脱制裁,给社会留下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加强法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没有贪腐的机会。没有了贪污的机会,就减少了畏罪自杀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