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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疑因和老板在微信群中争论哲学 被辞退

[2015-11-23 09:18:24] 来源:网易新闻 编辑:海章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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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地球上活了5亿年的海参可能没有想到,关于它是懦弱还是坚强的哲学问题,可能导致了一场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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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不提前告知有条件

  对于公司的说法,丁先生并不认可,“他(公司)属于无故辞退,从头至今都没解释辞退原因。除发了条短信“你下周一不用来了”外,直到现在电话也没有打一个,也没说辞退我的原因。对于辞退原因我无所谓,但你要跟我说。”丁先生表示,将于今天再次前往该公司理论并讨薪。

  昨晚,联系上成都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刘真含律师,对方表示试用期要辞退也需要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告知。

  刘律师强调,如果不满足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中,是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提前3天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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