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随后在奉化市一小吃店庆祝“初次合作成功”。
第二天早上6时多,回收手机的店铺都还没开门,吴某想上厕所,便将手机交给“胖子”。前后不过10分钟,待吴某出来后,却怎么也找不到“胖子”。
吴某渐渐醒悟过来,看来自己是遇上“贼中贼”,“胖子”竟将手机独吞了。
吴某越想越气愤,这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了,自己“辛辛苦苦”偷来手机却被“胖子”独占便宜,实在不符“江湖道义”。
吴某始终咽不下这口气,便去鄞州区古林派出所投案自首,并表示希望警方将他的同伙抓获。目前吴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