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高埗镇某鞋厂员工李某盛因为天冷,便从厂里盗窃了一双运动鞋藏在腰间,准备下班拿回家,被公安机关查获后,他为自己辩护的理由让民警大跌眼镜。
11月6日13时许,高埗公安分局接辖区某鞋厂电话报警,称有本厂员工涉嫌盗窃运动鞋。接报后,民警到达现场抓获了李某盛,当场搜到一双价值192元的运动鞋。
经审讯,李某盛从四川来莞后,应聘到高埗镇某某鞋厂上班,主要是从事生产运动鞋工作。
当日13时许,李某盛在该厂生产线上工作时,将运动鞋藏在腰间,并用衣服遮挡着,至下班时将鞋盗窃出厂外,后被发现抓获。
民警到现场后,李某盛竟“理直气壮”说,“这也算偷吗?不就是天冷了拿双鞋穿而已。”
警方表示,李某盛的行为已构成盗窃,依据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处行政拘留五日。